借名登記契約
借名登記契約書(雙方不動產)
由借名人與出名人簽署之雙方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標的為房屋及土地,特色為出名人需簽發本票擔保,並約定辦理公證及就返還不動產與違約金逕付強制執行。
主要法源
- 民法第528條
- 民法第250條
另有 1 條相關法源,登入後查看完整清單
簽約前一定要確認的事
- 當事人是否有締約資格與權限:公司用印是否為登記大小章、代理人是否有授權書
- 標的與對價是否具體:金額、數量、規格、交付範圍寫不清楚,日後爭議多半從這裡開始
借名登記契約書(雙方不動產)的其餘檢核重點,登入後逐條標示
每一類契約的重點都不一樣。說明背景資訊,AI 依類型起草整份契約;已有契約也可以標出風險條款與修改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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