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契約
股權認購借名登記契約書
由借名人出資委託出名人代為認購公司股權並登記為名義股東之雙方契約,標的為股份,無管理報酬分潤約定,由借名人實質享有股權權利與承擔風險。
主要法源
- 民法第528條
- 民法第250條
簽約前一定要確認的事
- 當事人是否有締約資格與權限:公司用印是否為登記大小章、代理人是否有授權書
- 標的與對價是否具體:金額、數量、規格、交付範圍寫不清楚,日後爭議多半從這裡開始
股權認購借名登記契約書的其餘檢核重點,登入後逐條標示
每一類契約的重點都不一樣。說明背景資訊,AI 依類型起草整份契約;已有契約也可以標出風險條款與修改 建議。
新帳號啟用即贈 50 點 AI 對話額度,7 天內使用。免綁信用卡,試用結束不會自動扣款。
本頁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亦不成立委任關係。